代孕问题的讨论角度
有人会把代孕放在人权面向、伦理面向讨论,说代孕等于「人口贩卖+器官摘除」,人变成了商品。我认为这是一个方向。但是这种讨论容易泛化,继而延伸到如「人上班是不是出卖劳动力/什么东西可以是交易的」这样的角度,问题定义失去边界,最后也很难得出结论——当然这样的讨论也是有益的。
我认为代孕问题最终还是要回到性别问题。在其他的人权问题中,主体都是一样的,人,或者区分只取决于较隐性的因素:每个人可能面临人口贩卖或者器官摘除的危险,虽然在不同的场景里不同的性别会受到偏向,如拐卖儿童去给无子嗣家庭则男童被更多,拐卖儿童去山里当童养媳则女童更多,但总体并没有绝对的特征。上班出卖劳力也是每个人都可能面对的问题。
代孕的不同在于:代孕是在强调一个只有女性才有的功能——生育。说到生育,有人就会从「自主选择」的角度来类比堕胎和代孕,即「既然你要给女性堕胎的权利那为什么不让她自己选择为别人代孕?」因为从宏观上来说,堕胎是一项「去性别」的权利,即强调「人」而不强调「女」,通过禁止堕胎人们强加给女性「母亲」这样一个社会地位降低而道德要求被拔高的身份,她离「普通人」更远了。反观代孕,其强调「女」而不强调「人」,你会发现鼓励代孕和阻止堕胎是在将女性往同一个方向推,而「自主选择权」有意无意在模糊这个事实。生育已经在历史上给女性带来了足够重的社会负担,任何强调生育的行为——无论是正向如代孕或反向如堕胎、通过上环把避孕压力放在女性身上——都只会加深男女之间的不平等。
可能又会有人问:「那么性产业如何?虽然性工作者不局限于女性,但从历史来看,主要消费者还是男性,服务者多是女性。这也构成满足『强调女而不强调人』,为何规范化性产业的呼声日高呢?」在这个层面我认同性产业和代孕差可比拟,但我们不能忘记,性工作对主体的伤害不及代孕之万一。相比「交易性行为」和「交易子宫」,退一万步讲,对于自愿的性工作者来说,他们起码还能获得性快感,但生育这件事情对女性则百害而无一益。
假如哪一天男女都可以生育了,那我觉得我们可以继续大而化之的人权讨论,否则性别问题还是绕不开的。
代孕问题的现实考量
但代孕这个需求是现实存在的,在讨论现实问题时也不宜圣人去批判所有人,人性是人性。而我们要格外注意,必须抵制的任何形式——资本游说或黑市自发——的「代孕产业化」。所以在个体层面,为满足一些不孕不育家庭或同性恋家庭对孩子的渴望,在他们有养育责任心的情况下,「假如我们必须面对代孕这个问题」,我提议施加一个原则:「一对一,一次性」,即双方必须有一定的熟悉度,即一名女性即使自愿一辈子也只能提供代孕服务一次。但这自然十分考验社会管理能力。
代孕问题复杂而多面,以上只是我现时现地的一些浅薄想法,在未来有改变的可能性。